2010年9月19日星期日

XXXX

一篇文章,竟拖了個半月。

當然懶惰的罪名不可免,這次卻不盡然是它的過。

文章寫到一半後,我真的想不到怎樣繼續,也就這樣擱在虛疑的桌面上。

每次忍不住時,就把檔案翻出來,從頭到尾的細閱一次。每次皆覺詞不達意,編排不周;每次都加添刪減,卻都無甚進展。結果,下次看時,又改了上次以為改好的。

就這樣反反覆覆,我試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等出路,還是覺得不知所云。

當然,我可以選擇把它一直擱在桌面上,幾年後成為艾麥的陪葬品。

並非到了非寫不可的地步。不寫的話,它也只是擱在一旁,應該不會產生滋擾,也不會有人介意。

其實題目是我喜歡的。但礙於資質,實在不知如何鋪陳腦內一陀陀的思索。

最後成了道困擾。

可是,不知從何跑出來的莫名堅持,著我一定要寫完這篇東西。

堅持的我向所有我宣告:「若果這也弄不妥,那你就XXXX吧!」堅持的我恐嚇道。

「XXXX」並非有意隱瞞的交叉,而是真的於下咒時,想不到該落何等毒咒。軟弱的我苦口婆心的勸告:「若果我真係做唔到,咁我就真係要XXXX(待定)個囉喎。諗清楚呀。」仁慈的我和應:「咁真係太慘啦,唔好咁對自己啦。」所以,那警告也就成了上述的「XXXX」了。

「XXXX」是形而上的,虛幻的存在 — 大概等於無。若果政府嚴禁吸煙,最高刑罪寫上「XXXX」,那阻嚇作用將急降為零。

不過,這(無聲)喊著要寫完的堅持,看來是位長跑好手。他從大腦出發,跑了一個月終於跑到心上,令我懂得記掛;到了今日,堅持終於跑到雙手,令我動 — 起來 — (郭富城也跑出來了)

為了完成它,我拼棄了過多的篇章,縮小範圍,向已定的方向進發。

還是費煞思量,左堆右砌,但那在跑步機上,堅持莫名的 . . . . . . 堅持,磨蹭了大半日後,終於把文章結尾寫好了!雖然跟原先所想相距甚遠。

及後的一大串在腦內封塵的事,未知能否以「XXXX」催逼自己?

現在只是很累、很累、很 . . . . . . 累。

為存紀念,特此立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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